特留分侵害試算
依民法§1223計算各繼承人特留分,判斷遺囑或生前贈與是否構成侵害,估算可主張之追索金額。
A · 繼承人組成
B · 遺產與分配
計算基礎
遺產總額—
加計生前贈與—
計算基礎合計—
各繼承人特留分明細
| 繼承人 | 應繼分 | 特留分 | 特留分金額 | 實際可得 | 侵害金額 |
|---|
侵害總結
法律依據:§1223 特留分比例、§1224 特留分之扣減。扣減權行使期限:知悉特留分受侵害後 2年 內,或繼承開始後 10年 內(§1130準用§125)。生前特種贈與加回依§1148-1(繼承開始前1年內之贈與)。本試算僅供參考,實際情形請諮詢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