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保人過世保單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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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保人過世保單處理決策器

要保人過世時,保單本身是遺產,繼承人可選擇四種處理方式。本工具比較各方案稅務與現金流。

⚠️ 重要:要保人死亡後 5 日內應通知保險公司,並在遺產申報中列入保單「保單價值準備金」為遺產。不處理會被國稅局補稅加罰。
A · 保單資訊
B · 繼承人資訊
四方案比較(以 1 年後現金流為基準)
⏰ 法定期限:
· 死亡後 5 日內通知保險公司
· 死亡後 6 個月內申報遺產稅
· 死亡後 3 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(若選擇)
· 變更要保人:可併同遺產稅申報後辦理
法律依據:保險法§3、§4、§108;遺產及贈與稅法§1、§17;民法§1148 繼承效力。
稅務要點:保價金須列入遺產稅申報;解約金超過已繳保費部分可能課徵所得稅;續繳保費若由繼承人支付,未來保險金可能觸發贈與稅爭議。本試算為參考值,建議諮詢稅務專業人員。
本工具計算結果僅供參考,不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