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p 1 of 2 · 事故資料
車禍損害賠償試算
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,估算您可請求之損害賠償金額。
民法§184(侵權行為)
民法§192(死亡賠償)
民法§193(身體傷害)
民法§194(慰撫金)
強制責任險§25
A — 事故基本資料
100%
民法§184:按過失比例計算應賠金額。若雙方均有過失,法院依比例酌減。
用於計算工作損失(日薪 = 月薪 ÷ 30)。
B — 醫療與損害(傷害事故)
看護費以每日看護費用 × 天數計算(法院實務 NT$2,000–3,000/日)。
輕傷(10–50 萬)
一般骨折、輕度外傷、短暫住院|以中間值 NT$20萬 估算
重傷(50–200 萬)
多處骨折、長期住院、殘留障礙|以中間值 NT$100萬 估算
極重傷(150–300 萬)
永久殘廢、植物人狀態、四肢癱瘓|以中間值 NT$200萬 估算
D — 永久失能項目
勞動力喪失計算至65歲退休,剩餘工作年數 = 65 − 年齡。
C — 死亡賠償項目
民法§192:被害人對受撫養義務人每年應給付金額 = 月薪 × 12,依撫養年數計算。
每位請求人(100–250萬)
一般情形|以中間值 NT$150萬 估算
加重因素(100–250萬)
有幼年子女、配偶依賴等加重因素|以 NT$175萬 估算
重大過失(100–250萬)
對方明顯重大過失、多名至親受害|以 NT$200萬 估算
結果 · 車禍損害賠償試算
試算結果
以下為依您輸入資料估算之損害賠償金額,強制險部分已自動扣除,僅供初步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