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驟 1 / 5
遺產總額
請輸入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,系統將依台灣《民法》計算各繼承人的應繼分。
NT$
無遺囑
有遺囑(法定特留分保護)
📋 台灣民法說明
遺產依《民法》第1138條規定,由法定繼承人依應繼分繼承。有遺囑時,仍需保障繼承人之特留分(民法第1223條)。
遺產依《民法》第1138條規定,由法定繼承人依應繼分繼承。有遺囑時,仍需保障繼承人之特留分(民法第1223條)。
步驟 2 / 5
配偶
配偶為當然繼承人,與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,其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。
配偶狀況
有配偶
無配偶
夫妻財產制
法定財產制
分別財產制
💡 法定財產制下,配偶得先請求剩餘財產分配(民法第1030-1條),再計算遺產。本計算器以輸入之遺產金額為準。
步驟 3 / 5
血親繼承人
依民法第1138條,繼承順序:①子女 ②父母 ③兄弟姊妹 ④祖父母。順位高者優先繼承。
第一順位
子女人數(含養子女)
包含已過世的子女
0
第二順位
父母人數
生父母或養父母
0
第三順位
兄弟姊妹人數
0
第四順位
祖父母人數
外祖父母亦同
0
💡 拋棄繼承:繼承人可在知悉繼承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,拋棄後其份額由其他同順位繼承人均分。
💡 代位繼承:子女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過世,由其子女(孫子女)代位繼承,繼承相同份額。
💡 代位繼承:子女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過世,由其子女(孫子女)代位繼承,繼承相同份額。
步驟 4 / 5
遺產稅試算
系統已根據你的繼承人狀況自動計算扣除額,也可以手動調整。
自動帶入的扣除額
免稅額
每位被繼承人固定 1,333萬
NT$ 13,330,000
喪葬費扣除額
固定上限 138萬
NT$ 1,380,000
額外扣除額(選填)
人數
人數
人數
NT$
📋 什麼是扣除額?
扣除額是法律允許從遺產中扣掉的金額,扣完之後才計算要繳多少稅。扣除額越多,要繳的稅越少。
扣除額是法律允許從遺產中扣掉的金額,扣完之後才計算要繳多少稅。扣除額越多,要繳的稅越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