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承房貸陷阱試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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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房貸陷阱試算

繼承有房貸的房子打算賣掉?不懂規則,可能被課掉所有救命錢。這個工具用「憑直覺申報 vs 套用所有優惠」雙欄對比,告訴你差額有多大。

⚠ 真實案例
繼承市值 900 萬的房子、背 700 萬房貸。賣掉還完貸款,手上只剩不到 200 萬。結果收到國稅局稅單——要繳 175 萬 房地合一稅。

但懂規則的人可以把稅從 175 萬降到 28.6 萬,差將近 150 萬。差別就在兩個字:「額外負擔扣除」「非自願出售」
A · 房屋與房貸資訊
📌 公告現值 = 土地公告現值 + 房屋評定現值。可在地政事務所或財政部「地方稅網路申報」查詢。通常遠低於市價。
B · 持有期間
📌 依所§4-5,繼承取得不動產者,持有期間可併計被繼承人持有年數。若被繼承人已持有 10 年以上,你繼承後立刻賣也適用 15% 長期持有稅率。此工具為保守估算,預設從繼承日起算。
C · 其他條件
因無力負擔繼承的房貸而出售(適用 20% 稅率,否則 35%)
懂規則可幫你省下
項目
憑直覺申報
套用優惠
差額
優惠項目拆解
① 物價調整
取得成本依行政院公告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,
② 可列舉費用
依所§14-4 可扣除法定必要費用(預設 3%),
③ 額外負擔扣除(最關鍵)
繼承時「房貸餘額 超過 房屋現值」的差額可扣除,
④ 非自願出售 20% 稅率
持有未滿 5 年因無力清償繼承債務被迫出售者,稅率從 35% 降至 20%,
法律依據:
· 所得稅法§4-4、§4-5、§14-4(房地合一稅 2.0)
· 財政部 110 年 6 月 11 日台財稅字第 11004561660 號函:繼承之房地,若有繼承時房屋貸款餘額超過房地繼承現值部分,得自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。
·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§17-4:非自願性因素出售,持有未滿 5 年適用 20% 稅率。

重要提醒:主張「非自願出售」須檢附金融機構債務清償證明、財力不足證明等文件,申報前建議諮詢地政士或會計師。本試算為參考值,實際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
🏠 進階:房地合一稅完整試算(含自住優惠、物價指數) 📅 繼承流程時間軸(確認各項期限) ⚖️ 遺產繼承計算器(先算整體遺產)
本工具計算結果僅供參考,不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。實際個案請諮詢地政士、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。